当导游申请电子导游证机构审核通过后,旅游局在待审批的申请中找到该导游先进行[进入受理]步骤;
可以进行予以受理、补正、不予受理的操作,都需要填写备注和上传文书附件;
当予以受理后,旅游局仍然在待审批的申请中进行进入审批操作(和原来的审批流程一致);
(收到机构审核后的导游证申请在5个工作日后不予受理将系统自动受理!)
当不予受理后,导游会收到web端页面的提醒以及短信提醒,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给机构和旅游局进行审核和受理审批,也可以放弃申请;
当补正后,导游会收到web端页面的提醒以及短信提醒,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给机构和旅游局进行审核和受理审批;
在予以受理后会有剩余天数来表示旅游局审批决定的期限,10个工作日内倒计时,请及时处理~